
各区县(市)统计局、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郑东新区发改统计办、经开区统计局、高新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市局有关专业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精神,按照《郑州市统计局落实“两个工作规范”实施方案》和《郑州市统计局开展“两个工作规范”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要求,为更好地完成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各区县(市)“两个工作规范”推进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区自查
各区县(市)、开发区在2022年1月7日前按照省局制定的标准,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考核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意见建议等形成总结报市局设管处。
二、抽查方式
局领导带队,设管处牵头组成由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处参加的联合抽查组,抽查组随机选取县区进行抽查,每个县选取不少3个示范引领乡(镇)、办,每个专业选取不少于3个一套表联网直报示范引领企业,按照示范引领单位的评分标准进行抽查评分,对抽查不达到示范引领的乡(镇)、办和企业,年底区县(市)“两个工作规范”考核将进行扣分。
三、时间安排
市局抽查工作于2022年1月21日结束。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事关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抽查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示范引领单位进行抽查验收,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2.严格标准。抽查工作要对照《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和《郑州市统计局开展“两个工作规范”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要求和验收标准,逐项核对,认真检查,精准打分。
3.认真总结。市局各专业处要认真总结两年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特别是好的做法和经验,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以及工作建议等,形成抽查工作总结和验收表于1月27日前报设管处邮箱(zzstjjsgc@163.com)。
联系人:徐金春 电话:67177693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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