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开发区、区县(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统计局:
根据省经普办《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豫经普办文〔2023〕38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调研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全面掌握全市经济普查前期工作以及单位清查进展和质量情况,指导各区县(市)工作,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调研内容
各区县(市)经济普查前期工作、单位清查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的问题。具体包括:普查机构组建、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物资准备、宣传动员、部门协调、业务培训、数据处理环境支持及单位清查入户登记等。
(一)机构组建情况
机构是否健全,包括乡(镇)办等普查机构组建情况;是否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否有预案等。
(二)人员落实情况
各级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程序和流程,是否有创新;“两员”选聘数量,是否满足需求,以及人员结构、基本情况、素质能力等情况;“两员”任务分配情况,是否有未分配任务的“两员”;已分配工作任务的“两员”入户调查情况,是否有未开展工作的“两员”等。
(三)经费保障情况
各级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数额及实际拨付情况,能否满足工作需要;如未到位,拟采取何种措施落实;“两员”补贴落实情况;部门联合发文情况等。
(四)物资准备情况
普查所需办公用房、各种物资和设备是否到位;“两员”用品准备情况;普查宣传用品准备情况等。
(五)宣传动员情况
是否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具体包括宣传时间、宣传形式、宣传内容等;目前存在的问题,准备如何解决等。
(六)部门协调情况
部门职责落实、数据共享、联合发文或单独发文部署、主动参与经济普查工作等情况;目前还需在哪些方面加强协调等。
(七)业务培训情况
各级是否制定培训方案,“两员”培训方式和管理情况等。
(八)数据处理环境支持情况
终端设备配备数量,包括手持电子终端(PAD)、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等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网络线路环境、安全基础环境、网络基础环境等是否达到要求等。
(九)单位清查情况
包括单位清查告知、“地毯式”清查进展、清查表填报质量、数据编码与审核工作情况,单位清查质量控制措施、工作推进举措,单位清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展较慢地区的原因分析,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等。
(十)下阶段工作总体安排及意见建议
三、调研对象及方法
(一)调研对象
16个区县(市),每个区县(市)选择1个乡(镇)、1个办事处。
(二)调研指导组组成
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组建8个调研指导组,分别由一个业务处室负责与包联单位联系。
(三)调研方式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各区县(市)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调研地区经费落实批文、联合发文、各项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等。
二是实地查看。随同普查员入户调查,了解当地普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普查员入户调查技巧熟练情况,与选聘“两员”交流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和诉求。
四、调研时间
调研指导工作于2023年9月12日-9月20日开展。具体调研指导工作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各调研指导组与调研地区经普办商定。
五、其他要求
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依法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2.各区县(市)要积极配合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调研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准备,按照调研内容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和有关查验资料;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各项沟通工作。
3.调研指导工作结束后,各调研指导组要在9月30日前向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交调研情况报告。
4.各区县(市)做好辖区内调研指导工作。
市经普办联系人:郑敬芳
联系电话:0371-89893923 13137152360
2023年9月11日
附 件
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调研指导工作组安排表
分 组 | 姓 名 | 包联单位 | 联络员单位 |
第一组 | 宋少丹 | 中原区、新郑市 | 法规处 |
第二组 | 李向涛 | 郑东新区、中牟县 | 服务业处 |
第三组 | 贠慧海 | 二七区、新密市 | 贸易处 |
第四组 | 花 磊 | 经开区、航空港区 | 设管处 |
第五组 | 杨学臣 | 高新区、巩义市 | 工业处 |
第六组 | 郑 惠 | 管城区、登封市 | 投资处 |
第七组 | 彭 霄 | 惠济区、荥阳市 | 核算处 |
第八组 | 程胜先 | 金水区、上街区 | 人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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