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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强手制止拒报统计资料行为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04-13 00:00  

410,我市统计违法处罚案件经市统计局法制机构认真调查、审理,已顺利结案。目前,该单位已纠正违法行为,按正常程序向统计局报表。

新郑市宏鑫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做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抽样调查单位, 200612月,该公司不按要求参加统计年报会议,后经多次电话通知,仍迟迟不到市统计局领取统计报表。

 200717,新郑市统计局向该公司送达统计报表催领单,该公司拒绝签收,且态度十分蛮横。随后我局相关专业人员及法规科人员耐心地将报表送到该单位,并留下电话号码及联系人姓名,要求115前将报表送到统计局,但该单位的相关人员仍置之不理。

  200726,市统计局派专人向该公司送达统计报表催报单,但该公司收到该文书后,仍未按规定时间向市统计局报送《批零贸易业商品销售情况》报表。

新郑市宏鑫通讯电器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该公司以上违法行为,2007316日,市统计局向该公司送达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拒不签收,执法人员及见证人只好将该文书作留置送达。

   2007326,新郑市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其警告并处以罚款。 

通过本次执法,有力地打击了统计违法行为,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保障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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