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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统计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来源:荥阳市统计局  时间:2007-06-20 00:00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学习贯彻《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的通知精神,5月10日,在荥阳市统计局召开全市学习贯彻《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10号令)座谈会。各市直、乡镇、办事处具体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人员和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汪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解读有关修订的条款,传达了省局座谈会的会议精神,通报交流换证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对国家统计局10号令的有关修订条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对换证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换证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我局印制了100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要求各市直、乡镇、办事处和市直主管部门,对持证人员再次进行梳理,对尚未换证人员(单位)再次通知,以确保全市换证工作圆满完成。  

最后,汪局长就进一步学习贯彻《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精神和全市换证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大力度宣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二是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圆满完成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三是要认真做好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不断推进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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