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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
来源:荥阳市统计局  时间:2007-11-06 00:00  

近日,荥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荥政文〔2007〕207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乡镇、办事处充分认识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紧迫性、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

《通知》要求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并对普查的内容、时间、进度、经费和组织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把我市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本情况调查清楚,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通知》强调,为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荥阳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凡属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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