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出台了《中共管城区委、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等一系列考核措施和办法;二是按照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对各乡(镇)、办“十一五”期间及2008年万元GDP能耗目标进行分解签定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并与14个区相关部门也签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对节能减排目标的圆满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管,严格实施节能行业标准;四是逐步建立乡(镇)、办全社会能源统计,围绕核算能源消费总量和计算单位GDP能耗消耗,建立健全能源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五是初步建立单位GDP能耗公报制度,确保能源监测考核等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